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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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3-0010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3-0010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09:47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市社会福利院、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各养老机构

根据省厅《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的通知》(宣民养〔202213号)及市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现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一)全市养老机构持续实行封闭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机构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确因特殊情况进入养老机构的,应按照防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大数据信息。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禁止入内:

1.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

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

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二)不得安排老年人离院,确因家属强烈要求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注意事项,明确监护责任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居家期间身体状况,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必要准备措施,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分批有序接收返院。

(三)工作人员非必要、紧急情况不得离开本市,不得前往高风险区域或与到过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接触。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院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应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隔离后,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

(四)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及最新文件要求。禁止外来人员探视,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院内,必须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经消毒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给老年人。

(五)各机构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无隔离条件的民办机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统筹安排,本着“就近便捷、快速响应”的原则,在确保人员防护和转运安全的前提下,与设置有隔离观察室的民办机构共享隔离观察室。

二、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物资管理

(一)各机构要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及成人纸尿裤等重要护理用品的储备工作,确保至少有1个月的应急物资储备,更好满足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服务需要(口罩需标识有“医用口罩”字样)。

(二)同时做好米、油、面等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工作,同样需要1个月储备量。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冷冻食品,所有外购食品必须做好索证索票,供货单位要做好备案;严格食品操作规程,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切实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资料

1)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各养老机构要及时更新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架构,明确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同时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及时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演练方案,优化疫情分类处置措施,适度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2)各养老机构要建立院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和应急预案,同时建立老年人就医方案、流程并组织实施。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登记要注明具体时间;家属送的物品要登记详细具体,不能泛指。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极端情况下,工作人员在机构内生活较长一段时间的生活房间、物资供应、服务组织等各项准备。存在管理困难的民办机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可临时组织志愿者团队和技术团队,特殊情况下增强机构服务力量,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要根据疫情形势发展,适时调整防疫措施。一旦宣城市行政区域内或毗邻地区有确诊本土病例,养老机构不要等待通知,及时落实更严格的防疫措施,机构工作人员“不进不出”。市民政局将组织明查暗访或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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