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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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4-00018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机构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4-00018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机构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宁国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机构职能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07 08:44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民事合同,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

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一)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
(二)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同时报送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三)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同时报送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四)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同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五)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2

承担相关行政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1、按要求办理;
2
、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审阅;
3
、按审阅意见上报

领导批示或来文文件

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内容在法律方面表述正确,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3

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

事项启动--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一)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
(二)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同时报送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三)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同时报送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四)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同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五)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4

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申请人书面申请--审查受理--交办起草单位-答复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2、文件为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

督促文件起草单位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

宁国市司法局“三定方案”

1、市政府交办;
2
、承办科室承办;
2
、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审阅;
3
、按审阅意见上报或发布

1、市政府交办;
2
、文件为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

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
作,内容在法律方面
表述正确,不违反法
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一、办公地址

    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  宁国市司法局五楼

  二、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    沈安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63-4030391

  邮编:24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