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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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102-00060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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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2-23
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1-02-23 15:27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宁国市公安局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模式,深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在进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全面评估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能及时修改和废止。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起草了《宁国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办法》与《宁国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三是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根据要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均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向政府法制部门报送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提前介入机制。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求每次重大决策的起草部门都将重大决策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每季度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管理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全面规范执法全流程记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积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20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1四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发现和摧毁黑恶势力和组织。五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参加“机关学法月”知识测试,同时采用以案说法专题培训、法大讲堂、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提高民警法律素养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部门审核,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托信息化加强对行政程序的审核监督,认真贯彻执法办案系统单轨制应用工作要求,执行“四级案件评查机制”,确保每项行政决定符合法定程序。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民警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思维能力不足在工作中仍有个别民警执法理念仍摆脱不了“人治”束缚,习惯于凭“老经验”开展工作,在执法中“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缺乏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制度准则意识,漠视依法、理性、文明、平和行使行政处罚及刑事侦查权,法治思维能力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

(二)执法监督管理滞后。执法监督部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能贯穿整个动态的执法过程,往往是通过投诉处理、案件考评、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事后监督方式,且方式较为单一。同时有些执法问题出现在监督节点之外,有些执法问题一旦发生就无法整改。

    (三)部分民警学法的积极性、自觉性不强虽然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对内进行法治教育培训,但是仍有少数民警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把这些当做一项任务来完成,积极性、自觉性不强,特别是在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除了单位组织的法治培训外,主动学习能力不够。

    (四)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当前普法活动大多数集中于一些特定的宣传日或者宣传活动安排,同时,普法形式也比较单一,创新不足,往往是发材料、进行法律咨询、组织培训等等,入脑入心有限,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不多,学习法律的社会氛围不浓。再者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也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五)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依旧存在信息壁垒。虽然我局与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了执法磋商交流机制,但从实际工作来看,依旧存在与其它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共享不够全面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和管理机制,依托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管理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对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涉案财物及案件卷宗等规范管理。二是深入推进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三统一”工作机制,运用考评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法制部门审核质效和不捕不诉案件复议复核率,强力推进协同办案系统中“统一接受”模块在刑事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运用,切实落实检法等部门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实现案件的涉案财物全部规范录入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入库、借调、出库涉案财物全部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二)紧紧围绕执法质效,全力提升执法水平执法质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公安机关局长点评案件制度和黄牌警示红牌否优制度,深化市局局长点评案件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意识。二是全面落实省厅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制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将积分考核结果与民警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三是适时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执法过错责任六个必究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各类案件的质量管控,杜绝和减少执法问题。

(三)紧紧围绕引领示范,全力做好示范单位培养选树。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执法示范单位选树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巩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已经取得的成效。对发挥不了应用带动作用的示范单位,坚决不予再行申报,对其他能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要进行帮扶,达到条件的要积极进行申报。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等级化评定和示范执法办案场所选树工作,推动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严格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强化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防发生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

(四)紧紧围绕智能科技,全力推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一是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积极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办案到案件终结的执法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执法活动全程、闭环、可回溯式管理。二是强力推进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应用。积极参与、推进刑事案件206”系统试点应用和公检法司执法办案信息网上跨部门流转,推动实现对证据材料收集、审核进行智能指引、校验,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单轨制”应用。三是深化网上执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推动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五)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全力服务当前公安中心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净网”等专项行动,深入研究打击违法犯罪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针对公安执法中难点、热点问题,加强调研,完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指引,统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坚守法律底线,坚持有错必纠,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企图制造影响、抹黑党和政府,以及反复大量恶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企图获取非法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与法院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运用法律武器稳妥处理。

(六)紧紧围绕素质提升,全力建设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一是强化执法理念教育教育引导民警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公正、平和、谦抑、审慎的执法理念;秉承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的立法原意,加强对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行为的查证认定和支持保护。二是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培训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应用培训。积极与高等院校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合作办班的模式,对民警进行系统性、针对性培训,提高民警法律素养。三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主体素质,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方式,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我局将继续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公正运行为关键,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为保障,不断在法治公安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扎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法治公安、和谐公安,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