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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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11-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08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11-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5:11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站、所、大队: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本局执法作风转变,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以及宁国市委营商环境巡查小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以及宁国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水利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为我市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有力指导和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家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智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柴五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继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春宁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潘建锋  党组成员
    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智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梳理行政权责清单。积极配合市编办做好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在全省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市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强化政务服务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利民便民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等,精简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深化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面向群众公开服务名称、服务流程等,用简单易懂又醒目的图表向群众来描述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广泛推广应用“皖事通”APP,以用户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全面优化服务流程。
    (三)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突出“局内融合、部门联合”两手抓,科学制定抽查任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精准分类监管,实施信用监管。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将监管企业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信用等级,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依法守信的市场主体降低监管频次,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四)依规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对部分涉水行政许可项目,实行“承诺制”,规范办理流程,明确业务对接人。对符合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不负责实质性审查,实行即来即办,网上及时办结,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创新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案。积极配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河沥、汪溪、港口片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已编制区域评估方案的开发区建设项目一律采用承诺制管理,对列入区域评估范围的公共建设项目不用再单独编制水保方案,只需按照占地面积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即可,减少企业负担。
    (六)重点突出事前监管提醒。加大对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市直各执法部门及乡镇综合执法部门的对接联系,常态化开展“水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河道的日常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无人机、河长巡河APP)提高巡查效率,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警示告知,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及时叫停制止。
    (七)探索构建柔性执法机制。探索审慎执法模式,在执法中制定容错机制,出台《宁国市水利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确需依法处罚的基本按照从轻处罚原则处理;对企业确实经营困难需要减轻处罚的,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给予企业减轻处罚。
    (八)有效完成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向全社会公开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工作科举报电话,加强对“宁国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利用微信公众号、河湖长制公示牌对举报途径进行宣传,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确保涉企投诉办结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全力推进,强化督查。各科室要按照方案例出的主要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落实,对工作重点、难点要形成清单台账。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举措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采取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服务对象等关于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要积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