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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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109-00558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 着力破解职业健康难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109-00558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 着力破解职业健康难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宁国市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 着力破解职业健康难题
发布时间:2021-09-27 17:18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宁国市牢牢抓住职业健康监护这个“牛鼻子”,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精准破解了职业健康工作痛点难点,开创了职业健康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截至到7月底,宁国市今年体检用人单位数、劳动者人数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62.2%和38.3%;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796.3%和492.1%。

  一、大力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打造职业健康网络宣传新平台,通过“健康宁国”公众号设立职业健康“以案说法”专栏,多维度反复推送《职业健康监护60问》等职业健康知识。
  二是直接面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宣传,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宣传折页发放活动及向全市重点用人单位送达《致全市重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封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告知书》等活动。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2017年起实施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公示制度,将宁国市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挂网公示。
  四是大力营造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社会氛围,宣传材料送达全市19个乡镇街道、1个开发区、163个行政村(居委会)和196家重点用人单位。

  二、加强监管弥补短板
  一是解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重点行业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及结果实施监测追踪制度,不断强化职业健康监护数据汇总分析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预警工作。
  二是初步建成执法主体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联防联控的“三驾马车”监管体制,加大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在年度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中的权重。
  三是解决本底不清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四次宁国市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全市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用人单位动态变化,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四是解决急于求成的问题,每年动态调整和确定不同的重点行业、重点用人单位和重点问题,着力强化监管。
  五是解决抓而不实不细的问题,实行月汇总、季调度,2015年起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就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实施年度通报制度。
  六是解决服务用人单位不精准不精细的问题,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健康法律咨询、技术指导、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将执法服务变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七是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义务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戒。

  三、不断提升体检质量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系统学习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安排技术人员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等专业机构短期进修学习,邀请省级专家指导宁国市体检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印发《宁国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细化宁国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控制、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等为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控制检查,按比例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开展胸片读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跟踪问效管理。
  着力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执业环境,严格行风管理,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向用人单位指定和变相指定体检机构,确保体检机构公平竞争。
  政府开展监督检测,对宁国市569家重点用人单位开展了一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解决了部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不能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评价结果的问题。

  四、强基固本长效机制
  深化职业健康普法工作,从不同层面精选了10个职业健康方面的法院判例,汇编成《以案说法 职业病纠纷典型案例解析》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教育。
  对发生“尘肺”“慢性中毒”的用人单位实行专案倒查制度,追查用人单位落实岗前体检和职业健康保护情况,依法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查处力度。
  强化体检机构执业风险和法律责任教育,继续增加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结果抽查比例,要求体检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全过程指导,结合体检加强对劳动者“面对面”职业健康宣教。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体检机构、检测机构异常信息上报制度,督促有关机构对体检结果群体性异常、现场检测超标严重等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发现事故隐患,第一时间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