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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10-0000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10-0000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09:22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考核办法要求抓好有关工作。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度政务公开(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今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根据市政府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单位考核对象(详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及权重
  乡镇、街道:保障指数(标准分10分)、主动公开指数(标准分50分)、依申请公开指数(标准分10分)、解读回应指数(标准分10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指数(标准分20分)、创新指数(加分5分)
  市直单位:保障指数(标准分10分)、主动公开指数(标准分43分)、依申请公开指数(标准分10分)、解读回应指数(标准分12分)、公众参与指数(标准分5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指数(标准分20分)、创新指数(加分5分)
  三、工作要求
  2022年1月20日前,政府办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3)开展考核评分,采取网上考核。各乡镇、街道、部门有关组织保障、政务公开专区、办公场所专栏等内容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监督保障”子目录中发布。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附件:1. 市直单位考核对象
  2.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3.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市直单位考核对象
  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数据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烟草局。

  附件2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1. 保障指数(10分)(010100)
  (1)组织保障(标准分5分)(010101)
  有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正式文件,得3分。
  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保障部)得2分。
  (2)制度保障(标准分5分)(010102)
  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未制定的,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未有效落实的,出现如:涉密涉私泄露、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查证属实等情形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主动公开指数(标准分50分)(010200)
  (1)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分40分)(010201)
  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根据《宁国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1年版)》、《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行独立测评。全年4次测评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得分。
  (2)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分7分)(010202)
  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符合《安徽省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咨询、政务公开宣传、公众意见征集等功能区和标识完备,每缺一项扣1.5分。
  (3)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标准分3分)(010203)
  落实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完成目录编制,得1分;网上专题、线下专栏更新规范,得2分。
  3. 依申请公开指数(标准分10分)(010300)
  落实《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按时回复上级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畅通。
  依申请办理答复不规范,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的,一次扣2分;
  未及时回复政府办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一次扣1分;
  线下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畅,扣1分。
  4. 解读回应指数(标准分10分)(010400)
  (1)多形式解读并关联公开(标准分6分)(010401)
  ①严格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暂行办法》,对本单位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关联公开,得3分。
  党政OA办公平台随机抽查3个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属性),每发现1个未落实解读,扣0.5分;每发现1个未落实相互关联公开的,扣0.5分。
  ②体现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得3分。
  落实文字解读、简明问答解读、负责人解读,以及媒体类(报纸、电视、新媒体)、图片类(图表、漫画)、视频类(宣讲视频、线上直播、微动画、视频会议开放)等多形式的,得3分。每少一种形式扣0.5分。
  (2)积极回应关切(标准分4分)(010402)
  对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的关切点及时梳理,主动回应;规范回应政务新媒体、网站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咨询建议投诉。
  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回应关切”类月度汇总并公开,自9月份起,每少一个月,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对交办的互动回应件,每少一次或不符合规范回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5.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指数(标准分20分)(010500)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安全、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紧扣自身工作,互动渠道畅通,留言回复及时规范,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矩阵上级重要转载工作任务,得20分。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表述错误、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单月次被提醒纠错超过3次(含3次)、互动渠道不畅通以及咨询、建议、投诉未及时受理答复的(季度模拟抽查),每次扣0.5分;有严重表述错误、链接反动暴力色情、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引发舆情等安全问题的,每次扣1分。
  政务新媒体统计中存在瞒报、漏报的,扣0.5分;开设、变更、关停等未进行事前备案的,每次扣1分;未落实同一平台只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扣2分;周更新、重要转载,落实不力的,每次扣0.25分;
  被省季度通报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季度监测反馈问题的,每次扣0.5分;被宣城市月度通报点名通报的,每次扣1分,季度监测反馈问题的,每次扣0.25分。
  6. 创新指数(加分5分) (010600)。
  依托政务公开专区,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探索政务公开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政务服务“一件事”、园区企业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并获得全市推广的,每项得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在2021年度政府信息解读、政务新媒体微传播“双十佳”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每件作品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省、宣城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分别加3分、2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成功创建2021年度宣城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加1分。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加0.5分,省级0.25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最高不超过1分。
  承担我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试点,并完成试点任务的,加1分;
  承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现场考察参观或市本级培训会务等情形的,加0.5分。  

  附件3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
  1. 保障指数(标准分10分)(010100)
  (1)组织保障(标准分5分)(010101)
  有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文件,得3分。
  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得2分。
  (2)制度保障(标准分5分)(010102)
  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未制定的,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未有效落实的,出现如:涉密涉私泄露、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查证属实等情形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主动公开指数(标准分43分)(010200)
  (1)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分40分)(010201)
  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根据《宁国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1年版)》、《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行独立测评。全年4次测评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得分。 
  (2)办公场所专栏(标准分3分)(010202)
  办公场所醒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机构职能 “三目录”上墙,内容及时更新。每缺一项或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3. 依申请公开指数(标准分10分)(010300)
  落实《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按时回复上级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畅通。
  依申请办理答复不规范,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的,一次扣2分;
  未及时回复政府办依申请公开办理意见函,一次扣1分;
  线下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畅,扣1分。
  4. 解读回应指数(标准分12分) (010400)
  (1)多形式解读并关联公开(标准分8分)(010401)
  ①严格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暂行办法》,对本单位牵头草拟或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关联公开,得3分。
  党政OA办公平台随机抽查3个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属性),每发现1个未落实解读,扣0.5分;每发现1个未落实相互关联公开的,扣0.5分。
  ②体现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得5分。
  落实文字解读、简明问答解读、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以及媒体类(报纸、电视、新媒体)、图片类(图表、漫画)、视频类(宣讲视频、线上直播、微动画、视频会议开放)、新闻发布类(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访谈类(电视访谈、广播访谈、在线访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形式的,得5分。每少一种形式扣0.5分。
  (2)积极回应关切(标准分4分)(010402)
  对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的关切点及时梳理,主动公开;规范回应政务新媒体、网站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咨询建议投诉。
  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回应关切”类月度汇总并公开,自9月份起,每少一个月,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对交办的互动回应件,每少一次或不符合规范回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5.公众参与指数(标准分5分)(010500)
  (1)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标准分2分) (010501)。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决策承办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没有进行决策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的,每次扣1分;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少于30日并没有说明理由的,每次扣0.5分。
  (2)会议开放(标准分1分) (010502)。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3)政府开放日(周)活动(标准分1分) (010503)。
  制定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围绕行政职能、热点领域、改革项目等,开展参与感、互动性、获得感强的线上线下主题活动。
  (4)网络调查(标准分1分) (010504)。
  全年不少于2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开展网络调查,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少一次扣0.5分。
  6.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指数(标准分20分)(010600)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安全、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紧扣自身工作,互动渠道畅通,留言回复及时规范,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矩阵上级重要转载工作任务,得20分。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表述错误、交办问题整改不及时、单月次被提醒纠错超过3次(含3次)、互动渠道不畅通以及咨询、建议、投诉未及时受理答复的(季度模拟抽查),每次扣0.5分;有严重表述错误、链接反动暴力色情、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引发舆情等安全问题的,每次扣1分。
  政务新媒体统计中存在瞒报、漏报的,扣0.5分;开设、变更、关停等未进行事前备案的,每次扣1分;未落实同一平台只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扣2分;周更新、重要转载,落实不力的,每次扣0.25分;
  被省季度通报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季度监测反馈问题的,每次扣0.5分;被宣城市月度通报点名通报的,每次扣1分,季度监测反馈问题的,每次扣0.25分。
  7. 改革创新指数(加分5分) (010700)。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领域工作,获得省、宣城市主管部门本领域评比第一梯队的,分别加1分、0.5分,承担多领域的,平均位次未达第一梯队,不加分。 
  在2021年度政府信息解读、政务新媒体微传播“双十佳”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每件作品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省、宣城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分别加3分、2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加0.5分,省级0.25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承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现场考察参观或市本级培训会务等情形的,加0.5分。  
  协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承办市政府网站有关频道(专栏),工作量较大的,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