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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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109-000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109-000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7:37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1年度我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将电子版发送至2319661730@qq.com邮箱);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用人单位须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认定”;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完成公需课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操作指南、问题解答网址:http://hrss.ah.gov.cn/csdh/zczj/8469172.html)。

5、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本人独立撰写的技术报告、实验报告等;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于个人信息采集页附件6)。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5)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报宁国市人社局(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3-4036684,4028229,

四、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破格评审另按每人100元收取面试答辩费。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4.宁国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6.个人信息采集页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