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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108-0001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3 发布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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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3
发布日期: 2021-08-13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09:28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宣城市经信局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要求。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机构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应材料。

三、申报资料

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协议等);

6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此项如无可不提交);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有意申报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于822纸质申报资料(1及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科,并于8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凯、刘倩    联系电话:4036056 

 

附件: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