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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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专家解读】对“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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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专家解读】对“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专家解读】对“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2 16:51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9日,宁国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飞就“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作详细政策解读,邀请了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负责人参加。


    杨飞副大队长:
    一、非法营运行为违反哪些法律法规的行为及相应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非法营运的危害有哪些?
    1、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行驶过程中无任何动态监控等实监管,安全隐患极大。
    2、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购置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理赔艰难。
    3、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许多没有经过职业资格培训、安全学习及备案登记,极易发生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4、非法营运侵犯合法运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存在引发侵害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社会治安案件等不稳定因素。
    三、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对象有哪些?

    未取得营运手续从事客运的车辆;私家车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以汽车租赁、顺风车、微信平台、QQ平台、网络约车等变相从事非法经营的车辆;超员载人和非法载人的车辆。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宁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解读人:杨飞

解读电话:403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