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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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2-0008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南极乡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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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南极乡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2-16
关于印发《南极乡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08:44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企业、乡直各单位: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南极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促进地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确保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和减少损失,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事件: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故、事件。在我乡范围,根据突发事故、事懒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政治事件;涉外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非法集会和游行;集体、越级上访。

(二)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旱、涝、洪水、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

(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生产(含医疗)伤亡事故;市政公用设施或建筑物损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四)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疫情和中毒、放射性污染事故。上述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故、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照其他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IV级(一般)。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书记李秋菊任总指挥,乡长彭飞任副指挥,其余乡党委成员任副总指挥,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为组员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曹振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预测预警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建彰预测预警机制,常态下对各种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定期开展风险和险情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全力进行监测和跟踪预测。

2、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特别严重预警:在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严重预警:在一个或者几个村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较重预警:在一个村或局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突发事故、事件。

一般预警:在特定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小的突发事故、事件。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委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程序为:

1)正常工作日向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2)休息日、节假日和夜间向乡值班室报告,接受报告的人员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乡党委书记、乡长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由乡党委、政府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启动预案。接受到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乡应急指挥部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分项预案》。启动《分项预案》后,各工作组要在最快时间就位,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乡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

2、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由乡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3、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负责。需要由市里援助的,由乡和单位提出请求,报县相关部门审批。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负伤、致残人员要依法给予抚恤与评残;对牺牲人员要依法追任为烈士,对其家属子女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照顾。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乡党委政府制定,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六、应急救援组织

1、应急救援指挥部    0563-4660001

总 指 挥:李秋菊

副总指挥:彭飞、李光华、喻长进、谢欢、蔡晓文、谢宏星、吴蓉、谭亚洁

    员:吕钊、胡佩、罗家军、吴德成、朱成福、方礼平、胡锦宁及各村书记主任

   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 救援组:

  长:彭飞 

  员:朱成福、韩建华、方礼平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 警戒保卫组   0563-4661552

  长:谢宏星

  员:吴德成、胡佩、朱承国、派出所干警及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 后勤保障组   0563-4660002

  长:吴蓉

  员:吕  钊、唐陈婷、朱成敖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0563-4660775

  长:谢欢

  员:麻蕤及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 信息组

  长:谭亚洁

  员: 沈天文、孙云

  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