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7 09:26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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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成代表:
你所提出的《关于在梅林镇G329国道和桥梅路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G329国道与桥梅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问题,应属于G329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和属地梅林镇管辖,我局将此建议反馈给上述单位予以答复。
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道交路口除主-支交叉(平B1类)、次-支交叉(平B2类)、支-支交叉(平B2类或平B3类)按现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的要求未设置信号灯控制外,以及交管部门根据实地交通流量情况,认为不宜设置信号灯控制的丁字路口外,已实现全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而且城区的主次干道交叉口已全部实现信号灯联网控制,由交警指挥中心根据路况信息,实时远程控制信号灯转换时长。
三、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交管部门,对照现行的国家规范,全面排查各道交路口信号灯的安装、控制情况。不断优化调整,积极创新,将一些人性化、智能化的交通设施、设备,应用到我们的交通指挥系统中。努力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