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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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1-00159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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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4-01-11 10:45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所需材料 备注 办理时限 公开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出生登记 随母入户 全市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申报婴儿姓名与出生证登记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当场办理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免费 公安机关 政府网站、
入户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