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21日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0〕52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面积与试点条件
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的实施任务1万亩,实施内容为推行冬闲田扩种油菜。为加快农旅融合、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油菜的油用、菜用、观赏等功能,我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任务以乡村公路沿线、景区及粮油种植大户较多的乡镇为重点,主要建设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示范片,引导种植优质菜油两用型、赏花型等油菜新品种。在任务安排上,各试点乡镇(街道)要体现集中连片原则,尽可能以行政村为单位整建制推进。鼓励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试点范围内承担任务的地块,要求上年同茬为冬闲田。
各试点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为主”的总体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着力防止调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确保粮食安全。
二、补贴标准与任务时限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给予适当补助,安排我市补助资金150万元。在补贴方式上,采取现金补助150元/亩标准直接通过 “一折(卡)通”补助给参与冬闲田扩种油菜试点的主体。本次轮作试点任务安排时间为2020年度,时限暂定为一年。
三、实施步骤
1. 面积申报
各试点乡镇(街道)轮作冬闲田扩种油菜主体(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申报主体,由申报主体向耕地承包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审核后报试点乡镇(街道),试点乡镇(街道)与申报主体签订轮作扩种协议,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做好任务田块“四至”经纬信息填报,做到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2. 面积公示、核实
各申报主体的上报面积应在耕地承包所在村的村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拟补面积、任务田块“四至”等),公示时间需7天以上,并附举报电话。同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申报面积进行抽查核实,抽查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当地上报面积的50%。
3. 面积上报
各试点乡镇(街道)经公示、核实程序后,按要求填写《2020年宁国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汇总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同时上报分户清册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4. 审核下拨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试点乡镇(街道)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上报面积开展实地核查,经复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 “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各申报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技术意见,在油菜生产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和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试点乡镇(街道)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加强生产指导,帮助其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种子等农资准备,满足轮作试点工作需要。在生产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会商调度,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资金、技术和指导服务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开展轮作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对任务未落实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各试点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下达的轮作试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分析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情况。总结形成1-2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轮作试点技术模式,逐步形成有效的组织方式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主动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年度轮作试点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进行评估工作。
附件:1.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试点冬闲田扩种油菜任务
分解表
2.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技术指导组
名单
4. 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模板)
5.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汇总表
附件1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试点冬闲田
扩种油菜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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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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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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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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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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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沥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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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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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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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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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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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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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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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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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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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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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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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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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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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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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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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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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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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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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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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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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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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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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甲路镇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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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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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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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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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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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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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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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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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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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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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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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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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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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仙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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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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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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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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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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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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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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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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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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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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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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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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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梯畲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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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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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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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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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宁国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江政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彭小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丽峰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吕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庆华 市文旅局副局长
方连喜 市发改委(粮储局)副主任
高 娟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葛联合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葛联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田、刘铭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调度和推进。
附件3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葛联合
成 员:章 军 王传芳 欧阳承 窦春英
张 澜 方必友 祝 新 彭文龙
附件4
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模板)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农户或经营主体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信用的原则,根据《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报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申报面积 亩,地块 “四至”经纬度为东 ,西 ,南 ,北 ,作为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地块,前茬种植作物为 ,去冬今春为冬闲田。
第二条 乙方需按照《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轮作扩种油菜,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产品优质率。
第三条 乙方有根据《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享受政策补助的权利,试点期间正常享受国家和地方其它各项补贴。
第四条 甲方有对乙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进行监督的权利,如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项目实施不符合《2020年宁国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耕地轮作试点资格。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农业农村局存档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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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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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主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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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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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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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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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