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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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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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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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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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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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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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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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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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印发宁国市第六轮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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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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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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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按规定起草通知;
3、按通知内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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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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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所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生活区、穿城河道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中转工作的监管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门面、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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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印发宁国市第六轮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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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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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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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按规定起草通知;
3、按通知内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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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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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置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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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印发宁国市第六轮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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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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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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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按规定起草通知;
3、按通知内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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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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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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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印发宁国市第六轮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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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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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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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按规定起草通知;
3、按通知内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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