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负责人:汪乐义 联系电话:403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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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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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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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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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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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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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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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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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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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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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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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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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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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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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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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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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方案)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5.督查考核(调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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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3.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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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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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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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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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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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教育;2.监督检查;3.复查复核;4.领导审批;5.立案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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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文书;2.受理立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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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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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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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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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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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教育;2.监督检查;3.复查复核;4.领导审批;6.立案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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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文书;3.受理立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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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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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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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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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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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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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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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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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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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职业人群健康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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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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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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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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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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