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16:5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教体局印发〈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秘基〔2020〕7号),《宁国市“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作师德表率”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教人〔2020〕8号),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教育领域“乱办班、乱补课”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有关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将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重点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
二、重点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以下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列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
(一)“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利用自居房屋或租赁场地,违规办班补课行为;
(三)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四)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场合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五)“县管校聘”人事改革中,工作不服从安排,不承担工作任务,推三阻四、敷衍塞责、消极应对;
(六)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6月下旬至2020年8月,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6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部署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师德师风不正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加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
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自查活动,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汇总。各校长(园长)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要组织每个教职工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自查反思,找出自身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纠正师德失范行为。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0年8月)
教体局将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从滋生社会“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主要场地入手,有效遏制教师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教体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将加大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问题查处与责任追究。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校长(园长)的领导责任。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学校,实行责任倒查,追查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工作部署、整治措施、问题查处“三到位”,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建立监督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社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要同步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做到有错必究。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2020年9月8日前报局人事科。
教体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563-4013266。
2020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