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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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003-00048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4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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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4
发布日期: 2020-03-24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4 18:48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TP-202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312

开标日期:2020320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一滴水家庭农场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河沥溪办事处长虹村

中标价:150400元整

采购人: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119907856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7856393007

地址: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16幢3楼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20324日至2020325日(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326-202043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856393007。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02278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