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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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003-0001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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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9 15:50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整治“散乱污”企业,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环境质量监测等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和 “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工作专项治理、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宁国高质量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这一目标,推进《宁国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的落实。二是积极参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1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三方运营模式。四是认真开展绿色创建活动。1所学校获宣城市绿色学校命名。五是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以及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二)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三大一强”等各类专项行动

我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1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宣城市核查验收。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12个共性问题已整改销号8个,4个共性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2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宣城市销号。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4件信访件已上报销号13件,1件信访件正在按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整改。

生态环境部2019年“清废行动”交办我市疑似点位问题3个,其中1处为点位问题并已完成销号上报,另外2处为非点位问题。

“绿盾2019”排查青龙湾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107个,青龙湾国家森林公园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55个,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44个。

2018年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4家,已完成清理整治33家,剩余1家按照清理整治要求正在整改。开展“三磷”专项整治,建立 “三磷”行业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加强环境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宁国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和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大气巡查、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我市共报送14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已全部完成。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橡塑、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和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提出环境管理规范要求。推进全市9家企业15台套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淘汰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二是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完成11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同步推进全市11家企业14台2蒸吨/小时以上燃气锅炉开展低氮燃烧改造,截至目前完成1台低氮改造。

三是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全面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加强各类搅拌站污染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建立健全城管、住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动机制,市政府多次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购买专用车辆,不断加大施工工地、道路及渣土运输扬尘控制力度。

四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宁国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建立日巡查制度,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每日下达交办单,建立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制度。加强年初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着重对化工、铸造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限产比例。重污染期间,实施“封土行动”应急管控,加强道路机扫。

五是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完善市、乡、村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对重点时段的重点区域,要求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开展24小时巡查检查。强化巡查,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不间断巡查,全面推进综合利用。

截至123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34.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5%,PM2.5和优良率均完成宣城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无省级以上通报火点。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开展《城市重要集中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青龙湾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

二是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实施了3个点位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搬迁前期工作。

三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出台《宁国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立足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落实长江岸线分区管控,严格重化工、重污染等环境高风险行业企业环境准入。对水阳江岸线现有2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估,拟定整改方案。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装置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扎实开展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全面清退并生态修复水阳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所有砂石加工点,共拆除砂场25座。

四是编制完成《宁国市畜禽养殖布点规划》,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出台《宁国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意见、宁国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宁国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累计关闭搬迁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146个,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2%,其中规模养殖场配套率达到100%。

五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开展1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采取政府采购,引入第三方运维模式,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管理。

汪溪国考断面和全市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及七个地表水省、市控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水质断面达标率100%。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获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60万元。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信息核实与采集工作,完成7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初调工作,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原农药化工总厂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详调公开招标,待企业搬迁后立即进场调查。

二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对辖区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工作。

三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宁国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问题堆场排查整改工作。完成1处固废堆放点的整改和67家危废产生企业、33家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月申报登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同浙江临安、余杭等地联防联控,查获4起未经审批非法从外省转运固体废物案件,有效遏制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的多发势头。

(四)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是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三是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9家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工作。四是全面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五是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六是充分履职助力扫黑除恶打砂工作。运用新环保法查封、扣押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砂石加工行为,先后对西津河畔砂石加工点、宁国矿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大康建材砂石的加工点、市政建材加工点、河沥园区东城大道砂石加工点、宁国市竹川砂场等采取了查封、停产、断电、限期恢复原状等行政强制措施并调查处理,对限期拆除的砂石加工点,安排人员实时跟进,督促完成设备拆除工作。七是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201份;立案处罚52起,收缴罚款金额162.2824万元,查封扣押企业14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6件,环境污染犯罪移送1件。宁国市环境监察大队荣获安徽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五)强化项目管理与服务,夯实生态环境监管基础

1.做好项目管理服务。按照“一窗受理、后台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办结即办件192件;受理承诺件161件,办理完结161件,其中报告书21件,报告表140件,同时各分局指导企业自主完成收验收手续74家。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咨询)甚至“零上门”,服务水平和办件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扎实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对2019年全市重点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项目进度不同,对项目审批情况、开工建设情况、验收情况实施每月调度,分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细化帮扶责任,全力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步”服务。一方面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清单台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督促评价单位保质保量做好项目环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服务于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2019年共调查处理459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市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效防范了环境风险。

3.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信息公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新出台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共计24家开展了2018年度环保信用评价初评工作,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初评并上报。

4.深化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污染源数据核算及审核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源数据核算及审核,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初稿)。

(五)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基础工作

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空气质量、降雨、声环境质量监测。对西津河、东津河、水阳江断面及港口湾水库11个点位地表水及出、入境断面进行水质监测。每月对宁国市二水厂、三水厂、港口湾水库等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62项指标的监测。开展了宁国市区48个点位的区域声环境监测、20个点位的交通声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饮用水水源地月报、环境质量月报。完成第二个省控大气自动站气象局子站建设及宁国绩溪跨界断面柏山水质自动监测选址、用地审批、测绘、地质勘探的等前期工作。

(六)全面提升环境宣教工作水平

1.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以《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为核心内容,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宣传活动。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单位通过多措并行、综合宣传,推动环保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普及环保知识。

2.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及发布工作,公开权责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在局网站、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更新政策法规、开展项目公示,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饮用水水源地月报。引导舆论、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问题

1.因机构改革,尚未修订完善《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出台市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尚未建立。

2.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PM2.5指标数据较去年同期上升。

3.生态环境队伍与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人员与车辆等保障能力与承担的工作职责配备不匹配。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化项目管理与服务,推进重大改革事项落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全民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

1. 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修订完善《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出台市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和考核,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倡导绿色生活,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按照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行业整治,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重点加强城市扬尘、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修编秋冬季应急减排清单措施。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防“第一把火”。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善园区内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推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水源地、畜禽养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强化涉磷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汪溪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实地调查,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快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3.强化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和“散乱污”整治、清废行动、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排查整治等各项环保工作。加强对园区电镀中心及入园电镀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整改督促和指导,积极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市组织开展的各项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工作。

4.强力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后督查,确保整改彻底,不反弹。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水阳江流域自然资源管理,严禁乱采乱挖,确保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5.持续开展污染源普查。根据上级普查机构要求,开展宁国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

6.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数据基础,做好2020年排污许可证的摸底调查、申请与核发。

7.及时妥善调处信访。积极开展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和矛盾纠纷调解,确保所有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8.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服务和审批工作。提前介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项目早日审批和投产创造条件,避免因环评审批问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解读:

环保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