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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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403-00049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403-00049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3-27 17:03 来源: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拨打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国市广电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科电话:0563-4106079
  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国市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国市人民政府[办理机构:宁国市司法局(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三、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