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评为全省2018年度“信息公开阳光榜样单位”。该中心不断创新机制、完善规则,依托“互联网+”,为我市财政资金科学、规范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国务院“互联网+”要求,改变了传统线下操作、纸质文件操作模式,工程、采购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了大量的人工环节。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投标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将所有操作留有痕迹和日志,最大程度实现阳光交易,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该中心认真落实《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范,有效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中心对待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不仅加快项目落地,而且通过“三审”制度大大提高交易质量,体现了中心务实高效的工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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