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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2025-03-17 11:21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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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哪些待遇?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支付标准: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对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停缴情形: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意:1.加强对短期参保骗领待遇、减员不离岗套保等情形的甄别。2.对于存在欺诈风险的,要加强核查,严格审核,对冒领、骗领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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