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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咨询宁国市二胎生育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16 10:26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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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5热线网友反映:有了解到宁国人民政府发布相关文件表示,2023年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二胎,父母其中一方是宁国户口,且二胎落户到宁国,可一次性补贴,现来电咨询该政策是否还在实行。

宁国市卫健委回复:

  2024年3月15日8时40分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对来电人咨询的宁国市二胎生育补贴问题,卫健委已联系来电人进行答复:2023年4月份,我市出台了《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若干举措(试行)》文件,其中第五条降低养育成本:“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0000 元;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 15000元”。并同步制定了《宁国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明确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二孩、三孩。2024年3月15日电话联系投诉人,经解释其表示理解。 联系人 :邵宁(卫健委) 联系电话 :0563-403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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