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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便利可及

发布时间:2023-12-05 09:03 信息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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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优化政策落地实施以来,宁国市医保部门积极推进政策优化惠及于民,确保政策平稳衔接。
  应纳尽纳分步实施。积极与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沟通,指导“进销存”系统接口和电子处方流转改造,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统筹管理打好基础。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签订补充协议,目前全市已有4家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39人次通过处方流转在零售药店完成统筹结算,基金支出1.19万元。
  会场现场做好指导。分别组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政策培训,确保熟练掌握门诊统筹政策、就医购药结算流程,能为参保人员解读政策,做好对群众咨询解释、就医购药结算引导工作,满足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赴医疗机构、药店及诊所开展调研,就纳入统筹保障范围的硬件及软件建设作现场指导,征集意见建议,确保政策顺利推进。
  事前事后监督管理。自主开发刷脸登记认证系统,要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在落实职工就医结算前,通过系统人脸识别匹配身份信息完成核验,现场登记是否代开药、医疗类型、就医时间、现场照片,系统自动代入坐标,确保就医购药真实性。在事后监管中,如发生因未使用刷脸登记系统而出现冒名就医,造成基金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线上线下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图解,突出政策调整前后变化,使参保人能够更加直观知晓政策改革亮点,依托四级政策宣传体系广泛转发,线上阅读达2万余人次。线下组织政策宣讲队走进企业,发放宣传册,集中讲解政策变化及待遇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加强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让广大参保职工能够充分接受和正确理解,切实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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