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民生工程 > 政策解读

我市实施47 项省定民生实事

发布时间:2023-10-08 10:48 信息来源:民生办 浏览:
字体大小: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从促进就业、社会救助、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十个方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省定 50 项民生实事中,我市实施除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外的 47 项民生实事。
  47项民生实事如下:
一、促进就业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 7900 人以上;“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 50%,确保 8 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市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 386个,开发公益性岗位 325 个,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 1500 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3500 人次(含回炉培训 2860 人),新增家政服务人员 640 人。
二、社会保障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 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 7%,市政府每年调整一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5.新增 20 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持续优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和服务。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三、困难群体救助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 31 人次,其中: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 8 人、提供子女助学 5 人、提供医疗救助 18 人。进一步提高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 128 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 1.55 万元实施。为 5 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 4 名残疾儿童提供其他辅助器具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 5000 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 1500 元。为 569 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 元。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60 人。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 60 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 15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2500 元,实施资助人数不少于 14 人;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 1500 元,实施资助人数不少于9 人;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省级资金支出,不足部分由本级分担。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 255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1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不低于每人 80 元/月。
  13.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50 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14.充分发挥县(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15.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 服务项目,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形式,为 75 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四、教育惠民
  16.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推动各中小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 1 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建设好学校心理咨询室,持续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17.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建公办幼儿园 2 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360 个,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 158 个;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在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基础上,重点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
  18.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2.88 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1.96 万人左右),新增老年学员 0.59 万人。
  19.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350 人次。
五、卫生健康
  20.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 1760 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 2240 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 98%和 95%以上。
  22.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 12500人次农村适龄妇女、3 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
  23.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审即享”。
  24.实现自行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25.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
六、环境保护
  26.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
七、交通出行
  27.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7.175 公里、安防工程 101.739 公里、养护工程 142.507 公里,确保项目主体工程 9 月份完工。
  28.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全市共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5000 个,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 1000 个。
八、文体服务
  29.开展第十届宣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发放宁国市 2023年“品质生活 乐享宁国”消费券 50 万元以上,开展文旅宣传活动至少 1 场,促进文旅惠民消费。
  30.推动“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 4 个城市阅读空间。
  31.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 1 场。
  32.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市完成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 46 个以上。
九、城乡建设
  33.加强与宣城市、省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省级补贴政策资金,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 80 个。
  34.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35.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120 套、基本建成 120 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23 个。
  36.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951 套(间)。
  37.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 1 个。
  38.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 180 人。
  39.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 24 小时供水村庄32 个,解决不能 24 小时供水人口 0.35 万人。
  40.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工程 33 项,农网改造投资 3045.94 万元,新增配变容量 1.13 万千伏安。
  41.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 36 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42.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 4 个(城区 2 个、乡镇 2 个)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整治和改造提升任务。
  43.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20 个以上、提升 8 个以上,累计完成 28 个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十、公共安全
  44.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2023 年增加 1 家“惠民菜篮子”门店,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加强监管,确保“惠民菜篮子”门店正常运行。
  45.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9个。
  46.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
  47.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 批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