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兴宝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竹林园公租房,年租金717元。配偶张永华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5.51万元。
2、吴宗谆户为城北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河沥新城,年租金2900元。本人患心脏病和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10.28万元。
3、周玉清户为南河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宁阳新苑公租房,年租金586元。本人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6.15万元。
4、许怀珍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竹林园公租房,年租金2663元,本人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10.74万元。
5、陈胜双为城北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四通公租房,年租金534元。本人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5.32万元。
根据我市公租房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拟减免李兴宝户2022年60%租金,即减免430元;减免吴宗谆户2022年租金100%,即减免2900元;减免周玉清户2022年租金60%,即减免352元;减免许怀珍户2022年租金100%,即减免2663元;减免陈胜双户2022年租金60%,即减免320元。
现将5户拟减免租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0563-4028121,来信地址为宁国市市民之家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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