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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举措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17 09:20 信息来源: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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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努力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400余份,办理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

一是服务网络“一体化”。建立健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联络点形成上下联动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确保场地、人员、分工“三到位”,通过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醒目法律援助标识,公开法律援助联系电话等措施,切实保障困难党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是绿色通道“便捷化”。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援助门槛,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在具备主要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农村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由就近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初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或者残疾军人军属,实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军人军属寻求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三是服务模式“多样化”。对涉军法律援助,除直接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诉讼外,还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案情,通过法条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诉求分析梳理、证据搜集指导等方式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质量监管“制度化”。优化案件指派方式,选派对军人军属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通过旁听案件、同行评估、回访当事人和听取法官、仲裁员的反馈意见等方式,不断提高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是主题宣传“常态化”。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结合建军节、新兵入伍、老兵复退、新兵下连等重要节点组织律师志愿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进村居”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普法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与官兵面对面交流, 解决官兵们个人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不断提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首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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