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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重点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17:18 信息来源: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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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冠防指办〔2021〕15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量加大,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加。为扎实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就进一步明确有关重点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宁人员、返乡务工人员等要严格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信息摸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健康管理等工作。户籍地、常居地不一致的,乡镇、街道之间要及时相互推送信息,并按“第一落地点”原则负责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禁管控对象擅自流动。
  二、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宁人员,严格落实“7+7”“2+1”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
  三、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宁人员,须在2小时内主动向属地村(社区)和经开区报备,属地乡镇、街道及经开区立即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四、返乡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落实2次核酸检测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我市主要干道沿线加油站、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对过往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和信息登记等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经开区报备,乡镇、街道和经开区第一时间将其引导至辖区集中隔离点,并落实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再引导其离开宁国。
  特此通知。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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