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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告(第30号)

发布时间:2020-03-09 19:05 信息来源: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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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动经济社会逐步恢复,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开业运营负面清单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疫控办〔20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负面清单”管理。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茶楼、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社会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室内健身场所(健身馆、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舞蹈房、瑜伽馆、跆拳道馆等)等人员易聚集场所继续暂停对外营业;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暂缓开放。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图书馆、文化馆、书店、美容美发、景区景点(A级景区及开放式景点)、宾馆、农家乐、餐饮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按“一责两案”要求,履行事先承诺后自行复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三、分类分行业强化疫情管控
  (一)图书馆、文化馆、书店:固定营业时间,控制店内顾客人数,在容易聚集的区域设置分流设施,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不少于1米,避免直接接触和现金支付,倡导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
  (二)美容美发:实行预约制,避免人员聚集,仅提供简单的洗、剪、吹服务,器具、座椅等实行“一客一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毛巾、一次性围布,倡导扫码等非接触支付。
  (三)景区景点:各A级景区实行实名预约制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5米以上。开放式景区要设立卡口,逢人必检,控制人流。
  (四)宾馆、农家乐:对入住人员要严格查验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不得提供堂食。
  (五)饭店、快餐、小吃店等各类餐饮业:倡导实行“不进店,无接触”消费服务,鼓励线上经营,不得提供堂食。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各类场所对所有人员实行“口罩+测温+扫码”进入,发现“安康码”为“红码”、“黄码”或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要及时登记隔离并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置。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早晚两次体温检测、每日健康打卡、“一人一档”登记。
  (三)做好消毒消杀,首次恢复经营的服务业单位要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消杀;经营店堂、办公室等重点区域和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消杀不少于两次,直接接触宾客的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消毒。
  (四)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五、加强常态化服务和巡查监管
  (一)各相关主管部门主动做好复工复业服务,制定工作预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布投诉服务电话。
  (二)各联合执法巡查队及公安、文旅、商务、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不定时巡查监管,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的要按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
  特此通告。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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