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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2020年兵役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15:32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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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2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二、程序方法
  (一)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三、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宁国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五、咨询受理
  宁国市人民武装部  咨询电话:0563-3758450


宁国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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