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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退役军人创业有无相关扶持政策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04 16:22 信息来源:宁国发布 浏览:8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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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退役军人回乡创业有无相关扶持政策问题。


回复单位: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友,您好: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低息政策(实施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3-4025160)。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实施单位:税务局,联系电话:0563-4037631)。

以上有关政策的执行以政府和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请咨询相关政策实施单位。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63-40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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