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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汪***

关于在自有宅基地上拆建房屋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0-10-10 09:04责任单位: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本人父母亲居住地为胡乐镇,因目前父母自住房经历近四十年,多处损坏,为了人身安全,想在原址重建房屋,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些部门审批?
本人邮箱为325*****@qq.com, 手机为138*******。
回复单位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2020-10-10 11:07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镇已安排国土所工作人员发帖人联系,向其说明需要的材料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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