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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宁***
办事指南:一、申领对象。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本市企业。二、补助标准。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三、申请条件。申请企业须与新增就业岗位职工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用工备案。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1月24日-4月23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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