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返回列表

网民:张***

关于建投阳光城宁川府开盘虚假销售,扰乱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1-11-29 09:12责任单位:建投公司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本人张程,原系建投阳光城宁川府楼盘的一名销售顾问,于2020年12月30日认购宁国建投阳光城宁川府项目29-2-501,面积105.67,其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销售及违规行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实名举报投诉。
建投阳光城宁川府在首次开盘期间共销售不到百套房源,销售房源中含有部分“可更名”等房源,在开盘前期,销售压力大,任务重,销售指标完全达不到开盘要求,随后建投公司就宁川府项目内部推行了“可更名”房源政策,鼓励员工进行购房以冲开盘业绩,在我得知有“更名”房源这个政策后,于是问领导员工可否购买,领导表示在职员工也可以买,导致误导了我进行了员工购房,同时也有其他同事(或其亲属)也进行了员工购房,所有的一系列都是为了开盘冲业绩,期间存在虚假销售,开盘当天我也签了认购协议,等开盘过几天后告知我不可以进行更名,原因在于更名客户仅限建投员工,这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误导了,所以立即向上级领导提交了退房申请,但是一直被各种理由搪塞,从2021.1月份开始,我就先后多次向建投阳光城宁川府提交了退房申请,均被模棱两可的告知“再等等”“缓一缓”此类的言语拖延,直至2021.11.29日此刻,我的退房事宜一直在搁浅,现恳请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退我购房订金贰万元整。
本人承认以上所述均为事实
举报人:张***
日期:2021.11.29
回复单位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2021-12-01 10:07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1月29人接举报人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联系了举报人,询问了相关情况,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建投阳光城宁川府项目存在虚假宣传。举报人要求退购房定金,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宁川府项目部已同意退款。
回复单位 建投公司 2021-12-01 15:1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公司投资开发的宁国市宁川府小区项目所有营销工作及营销人员管理均委托安徽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所有购房客户的认购、退款等审批由阳光城公司审批,我公司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收款、退款。此前我公司已完成多组客户订金退款,绝对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恶意克扣购房客户订金。请发帖人尽快到项目售楼部(经开区杨山路与双龙路交叉口)与阳光城公司经办人员对接,完善退款资料的提交、退款流程审批等。

网友评论

本人对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



本人评论:

看不清?换一张

(您还可以输入800  只能评论已办结的信件)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