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宁国实际对《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2.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财政局 (地方金融监管局)8 楼企业上市中心,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邮编:242300;联系电话:0563-4110062;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崔友贵;联系电话:0563—4110062。
附件:1.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切实发挥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标表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评价内容、方法及分值 | 数据来源 | |
存贷款指标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加权增速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3、6、9、12月四个报告期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加权增速。采用静态(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四个报告期得分按15%、25%、25%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季度存贷款新增额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3、6、9、12月四个报告期当季度新增存贷款额度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额度与最高额度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按15%、25%、25%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营商环境指标 | 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及占比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续贷同比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续贷累放金额占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金额的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值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较年初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占比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较年初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占比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及占比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占比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绿色贷款增速及占比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绿色贷款较年初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绿色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占比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制造业贷款增速及占比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制造业贷款较年初增速,增速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增速与最高增速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负增长不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制造业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占比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占比与最高占比的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人行 | |||
小微企业贷款户数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5、8、11月四个报告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户数最多的银行得满分,其余各行以其户数与最多户数比值乘以满分值计算得分。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国金局宁国支局 | ||
新型政银担业务 | 3、6、9、12月四个报告期市产投集团(担保公司)给各银行的评分,评价体系由市产投集团(担保公司)负责拟定。四个报告期得分分别按15%、20%、30%和35%,计入年度考评指标分值。 | 市担保公司 | ||
部门评价 | 年度综合 评价 | 取市人民银行、财政局(金融监管局)2家金融管理服务部门对各商业银行年度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分别占权重40%、60%。排名1~3名的银行得5分,4~6名的银行得3分,7名及以后位次的银行得2分。 | 市人行、市财政局 | |
加分项 (最高8分) | 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度 (4分) | 积极协助我局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交办企业走访的银行机构,每走访1户企业加0.5分,走访后并实现成功投放的每户企业加1分,提供的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信息被各级营商办、政府办等部门相关简报、约稿采纳的,每篇次加0.5分,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 市财政局 | |
表外业务 (2分) | 当年新增表外授信业务(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债权融资计划等业务)每1亿元加1分(取整),最高不超过2分。 | 市人行 | ||
金融产品创新(2分) | 当年结合宁国实际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型信贷金融产品并产生实际信贷投放的,每推出1 款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市财政局 | ||
扣分项 (最高-4分) | 日常工作配合度 | 1、2、3、4个季度各考评期内不按时按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或数据、工作汇报等资料的,每发生1次扣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 市财政局 | |
当年新增贷款情况 |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宣城市本系统当年度新增贷款额未进入前三名的,扣2分。 | 市财政局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引导、鼓励银行业机构持续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支持,结合省委金融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再次反馈2024年为企优环境季度分析评议指标的函》对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子指标的考核最新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银行存贷款及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责任,同时为了落实宣城市组织实施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整改要求,我局对《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宁政规〔2023〕2号)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市财政局拟定《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初稿)。3月,市财政局向市人行、市国金局等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形成《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考评分值。原办法考评体系设置了存贷款指标(60分)、营商环境指标(30分)、部门评价(10分)三项指标,拟将考评分值修改为:存贷款指标(60分)、营商环境指标(35分)、部门评价(5分),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分值。
二是优化考评指标。原办法中,营商环境指标包含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银税互动”余额较年初增长率、新型政银担业务、宣城市金融服务平台融资增长率、“五进促融资”市场主体走访5项子指标,分别占5分、8分、8分、5分、4分。根据省委金融委办公室下发的2024年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子指标最新考评办法,拟将指标修改为: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及占比、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及占比、绿色贷款增速及占比、制造业贷款增速及占比、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新型政银担业务6项子指标,分别占12分、5分、5分、5分、4分、4分。
三是优化加分项。鉴于原办法加分项中第一条“支持国企发展”内容在宣城市组织实施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大数据抽查中被指出存在涉嫌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故拟将此条加分项予以删除,同时新增“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度”加分项,拟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配合的银行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4分的加分。
2024年3月11日至4月11日,市财政局通过宁国市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市财政局未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