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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汪溪街道办事处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履行法定主管部门职责,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我们认为,该规范对新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予转发,供工作中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