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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信息准确、安全。
二、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
(一)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经办公室和主管领导审批发布;
(二)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经局主管领导审批发布;
三、局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我局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四、信息发布后,信息审核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查看信息的发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