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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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宁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全市经济建设大局,结合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的情况;

2、各级党委、政府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决策部署,各级党政领导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调研活动和指示精神;

3、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新近出台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文件的要点和亮点,以及对出台背景、现实意义、政策效应的分析解读;

4、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进展情况,如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阶段性统计数据及对比分析等;

5、各单位抓好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6、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身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的措施与成效,如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情况;

7、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如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的具体建议、需要关注的社情民意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

8、涉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群体事件、责任事故等;

9、办机关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动态;

10、其他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二、信息报送原则

1、方向性。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信息中体现的立场、观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准确性。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时间、地点、单位、事件、数据等信息要素要准确无误,有关评价要力求客观,防止错报和误导。

3、时效性。采集报送信息要及时高效,有规定报送时限的不得延误,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防止迟报、漏报;凡涉及美好乡村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有关情况。

4、全面性。坚持多层面、多向度采集报送信息,统筹抓好动态类、经验类、综合类、问题类、建议类、反馈类、预测类、突发事件类信息的编报,努力发掘信息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价值;坚持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和隐瞒不报。

5、新颖性。采集报送信息要着力反映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和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紧扣领导关注重点,捕捉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亮点,为美好乡村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三、信息报送指标

1、本办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2、本办向市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3、本办机关各科室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

四、信息报送方式

1、本局各科室上报信息至政务信息公开经办员处。

2、报送涉密信息,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通过机要途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处理,防止失泄密。

3、所报信息正文下方要注明报送单位和撰稿人,有条件可以配发图片或音像资料。

4、建立和落实信息报送审核制度。本办各科室所报信息,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本办所报信息,应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具体审核程序自行确定。

四、组织实施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本办综合科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