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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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16:33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为准确掌握街道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港口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村委会;各部门;各二级机构。 

  二、组织实施

  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

  各村、部门、二级机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党政办。 

  (二)党政办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宁国市党政平台报送至街道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