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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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环保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00:00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11日到1231日止。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和充实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纪检组长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局属各科室站所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上报力度,及时公布环保行业动态信息;二是购置或更新了电脑、打印机和U盘,保证了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台,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监察大队及时回复“12345市长热线”,各科室严格按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1、进一步加强动态信息公开。更新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府文件、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布。

2、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空气质量季报和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加大了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3、加强环评审批公开情况。加强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全部在网上公示。

4、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定期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及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41231日,我局在环保局门户网发布信息404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74 条 ;“环评公示”栏目发布115条 ;“环境监测”栏目发布信息51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条 ;“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0条。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46条。

(三)其他形式公开情况。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便民手册等形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展示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保证了主要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各渠道环境投诉和信访301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平台共受理投诉电话122件,“12345市长热线”办理件66件,办理上级批转的交办件35件,受理网络投诉30件,接待群众来访(环境案件)38次,接待群众来信15件,受理率100%,查处率100%,回复率100%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比较被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的层面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三是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2015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督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之更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整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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