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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4 00:00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宁国市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宁办发[2012]98号)和《关于印发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1]33号)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宁国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和充实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纪检组长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局属各科室站所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上报力度,及时公布环保行业动态信息;二是购置或更新了电脑、打印机和U盘,保证了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台,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监察大队及时回复“12345市长热线”,各科室严格按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局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及时、规范地公开我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1、进一步加强动态信息公开。更新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府文件、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布。

2、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空气质量季报和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加大了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3、加强环评审批公开情况。加强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全部在网上公示。

4、环境应急与安全和环境信访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制定了《宁国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处置、信息等发布作了明确规定。一般环境突发事件信息由市局发布,较大、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的信息按照《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及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21231日,我局在环保局门户网发布信息314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 204 条 ;宣传教育栏目发布信息78条;项目审批栏目发布 23条 ;污染控制栏目发布3条 ;环境监测栏目发布信息2条;法律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条;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条;环境监察栏目发布信息1条。

(三)其他形式公开情况。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日等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便民手册等形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展示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保证了主要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各渠道环境投诉和信访200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平台共受理投诉电话89件,“12345市长热线”办理件35件,办理上级批转的交办件37件,、受理网络投诉13件,接待群众来访(环境案件)26次,受理率100%,查处率100%,回复率100%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比较被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的层面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三是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2013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督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之更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整合力度。

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