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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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8:39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墩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01号,电话:4630001,邮编:24234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8条。这些信息广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包括了各类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无论是关乎镇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还是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民生保障信息,均做到了依法、及时、全面地公开,切实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宁墩镇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理1件。本年度,我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遵守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答复群众。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信息管理工作方面,我镇信息发布严格遵循 “三审” 制度,即信息提供部门初审、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查信息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敏感信息等,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在页面设计上更加注重用户体验,优化了信息检索功能,公众能够通过关键词、发布时间、信息类别等多种方式快速精准地查询所需信息。同时,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梳理与分类整合,使各类信息布局更加合理、清晰,便于公众浏览查阅。

(五)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工作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加强自查自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照信息公开目录与标准,逐一核查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同时,积极引入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反馈,形成政府内部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效信息清理不彻底,如过期文件、错误链接、敏感数据等未及时删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部分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高,例如政策解读方面存在图片解读质量不高,缺少吸引力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对信息的深度和精度需求。

(二)改进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我们将定期排查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删除无效、失效信息,继续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镇重点围绕政策法规公开、财政信息公开、民生领域公开、重大项目公开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乡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