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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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 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国市司法局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以及信息清理不彻底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将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加强培训提升解读质量,严格审查实现信息清理彻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定期参加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业务轮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采取文字、视频等多种方式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和宣传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和相关专业知识,及时准确传达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三是加强做好基础工作。及时公开单位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更新公开目录,确保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