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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45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字体:[ ]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高桥路28号,电话:0563-4309627,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河沥溪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4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198条、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26条、监督保障41条。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服务的原则。加强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工作,确保公众了解政策法规,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将财政资金发放情况、乡村振兴等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民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补助类、科普类的回应,维护民众切身利益。

三是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要加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完整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

河沥溪街道组织街道各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关键环节的要点、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的划分等问题开展专项培训。2023年,河沥溪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河沥溪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有效保障了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河沥溪街道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多渠道和多形式,利用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筑梦新河沥”,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办事处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河沥溪街道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一是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内容。二是压实责任。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落实责任追究。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沥溪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还待提高。

2024年,河沥溪街道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一是通过采取线上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及线下村务公开栏的方式及时将惠民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开;二是各村(居)将惠民资金发放清册纸质版予以留存,以方便群众查询。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除本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外,河沥溪街道还采用街道微信公众号“筑梦新河沥”公布街道特色文化活动、就业创业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