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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9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南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63-4022779,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3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322条、政策解读12条、回应关切24条、监督保障19条,参与“提信心 拼经济”20条举措系列新闻发布会,对《推进创业宁国建设行动方案》和《宁国市“助企稳岗留工 提振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做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宁国市人社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把保密关、质量关、格式关,确保发布信息安全、规范。经排查,2023年,未发现我局公开信息存在泄密或者泄露个人、企业隐私情况。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时更新、发布、清理政府信息。将省、市、县第三方测评和各项公开指标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南,及时落实自查整改,举一反三,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强化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主动精准公开“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推动政务公开更好体现为民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把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人社“发声”平台,全年“宁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0余条,累计阅读量22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能。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办公室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围绕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内容,通过图文结合、视频短片、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公布公开,满足公众需求。此外,通过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定,健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和网络安全监测机制,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仍有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少数科室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主动意识不足;公众参与指数不高;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以及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在不断的自查、反馈、总结中补齐工作短板;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样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在全面宣传人社政策的基础上,在服务便民上下功夫,不断开创人社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做好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积极回应、解答群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