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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22:52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电话:0563-4022789-3575,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2023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落实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体系,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工作,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重点领域政府信息87。其中,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20,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22决策公开信息13执行和结果信息202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32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5新闻发布信息5 监督保障信息28应急管理信息24通过省长(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发布回应关切信息主动回应、互动回应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1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程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并获得申请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根据警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宁国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确定牵头警种部门明确责任单位职责,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为更好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作用宁国市公安局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切实保障各类平台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监督保障

1、总体情况:一是做好自查整改。及时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要求,下发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专项整改。高度重视政府第三方测评,针对测评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找出症结,及时整改。

2、工作考核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宁国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要求,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社会评议情况: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指南,提升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责任追究结果况:2023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3459

行政强制

17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需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宁国市公安局将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及时效性,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宁国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