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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甲路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5号;电话:0563-4960001;邮政编码: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4条。其中决策公开1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55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25条、监督保障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2年度,甲路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准确、有效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加公众急需了解的栏目力求简化公众查询信息步骤,便化公众获取信息。着力加强各村(社区)政务公开宣传建设,进一步强化各村(社区)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紧抓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不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将内部监督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及考评环节等。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保证监督,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回复及时,未因此产生投诉、举报等纠纷,符合上级相关要求。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三是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数量较少,缺乏相关高质量政策解读。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将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宣传渠道,结合我镇实际,采用线上、线下不同宣传手段使政务公开信息真正惠及公众。三是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优化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提升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深挖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的深度,保证公众对规范性政策文件的理解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便民利民
甲路镇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有标识、电子阅报栏、政府公报阅栏柜,有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咨询、政务公开宣传、公众意见征集等功能。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线上和线下的结合,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的体验感和幸福感。
(三)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
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