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字体:[ ]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中溪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溪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中溪镇广场路1号,中溪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2209007,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溪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

中溪镇贯彻落实《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以“六稳”“六保”为重点加强解读回应,以基层“两化”为核心强化基础工作,以贯彻条例为准绳提高服务质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狠抓任务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7条。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2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67条、重点领域公开761条、政策解读12条、回应关切21条、监督保障19条。内容涵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了政府工作动态、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2021年度,中溪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我镇进一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形成镇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党政办主任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信息反馈制度,我镇组建镇级政务宣传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我镇各办各村均配备有专门“宣传联络员”,负责统一在镇政务宣传群按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由信息发布人收集整理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全面公开。三是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规范平台建设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群众需求、明确工作标准、强化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全力落实“一窗受理”要求。规范运维“美丽中溪”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行全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中溪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组织发放各类政务公开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内容宣传学习活动4次,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2、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中溪镇及时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3、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群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有待提高。

2.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有待改善。

3.各办信息联络员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务宣传联络员管理与奖惩办法,提高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性、责任感。引导各联络员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认真审核、及时公开,同时严格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的质量。同时与其他部门多方联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在群众中的知名度、满意度。

3、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必要的处理,让群众方便获取、容易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