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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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梅林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梅林镇摇篮大道258号,电话:0563-4601801,邮编:2423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梅林镇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公开

梅林镇本年度在《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的指导下,以基层两化为核心,强化基础工作、以贯彻条例为准绳,提高公开质量。202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7条,其中决策公开37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35条、重点领域公开221条、政策解读26条、回应关切15条、监督保障18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189条、村(社区)栏目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继续推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部门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推行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镇工作安排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要求、责任主体等,量化分解落实各部门责任,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人有重点、人人有考核、人人有责任。

先后制定《梅林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1年版本)责任主体》《梅林镇舆情监控处置办法》《梅林镇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全镇干部的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查制。凡是未做到及时公开、按质公开的,按照责任主体进行倒查追责,要求各责任人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落实公开责任,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镇投入专项资金升级改造梅林镇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包含电子查阅、纸质查阅以及上墙查阅,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规范运营活力梅林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务信息专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镇继续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的流程,重点把好三关。第一,审核关。坚持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收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对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予以严格限制。第二,公开关。对决定公开的事项,按照其内容、性质、时效、影响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并及时予以公开。对已经公开内容,按照规定适时予以变更、取消。第三,评议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认真听取征求群众意见,适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评议。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栏目的存在被动更新情况,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缺少新意。

三是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低。作为乡镇基层,群众了解政务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微信公众号、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对于政务网站的知晓度低,参与度低。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抓好政务公开范围的延伸、政务公开内容的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的规范一是做好新一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完善镇政务公开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形成完备的政务公开体系;三是加大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