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审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宁国市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南方审计大楼,电话:0563-403810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审计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78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162条、重点领域栏目16条,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宁国市审计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二是立足审计职能,加强重点领域审计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科统一要求,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体检,对审计在线咨询的办事指南各要素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审查力度。二是根据每季度《宁国市审计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发布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宁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对出现虚假信息稿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形式也较为单一。

二是针对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相关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晰研判和起草过程,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规划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等形式化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效果。后续将创新解读方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等解读,提高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工作交流,查找不足,确保平台规范建设、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和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