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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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电话0563-4110063,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2条。决策公开4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4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76条、重点领域公开31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19条、回应关切24条、监督保障16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宁国市财政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市政府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并设立依申请公开查询点。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关于报送政务类、新闻类网站及新媒体公众账号“三审制”名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为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都严格审查把关。实行“业务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或领导小组终审”的“三审制”。
  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建立意见收集反馈制。对各科室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信息中心收集整理,按程序研究处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严禁发布未经审核的稿件和网络信息。倡导撰写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局了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
  财政局信息公开网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下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新增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栏目,调整了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子目录,同时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当月报送信息中不含措施、对策类的,视为未完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年终对信息和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二级机构、财政管理所及主要负责人,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出现虚假信息稿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7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改进情况:一是深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作为科室的信息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工作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明确公开重点方向,在信息发布全面化的同时,明确公开的侧重点,深入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求紧跟国家经济政策导向、聚焦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关注企业发展需求。
  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各项政务公开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